世界遗产委员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是政府间组织,1976年11月,世界遗产委员会在内罗毕举行的第一届《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员国大会上正式成立。委员会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下设机构,负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实施。
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根据该公约,设立了世界遗产委员会 (World Heritage Committee) 和世界遗产基金 (World Heritage Fund) 。
世界遗产委员会由178个《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公约》缔约国中的21个成员组成,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为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委员会内由7名成员构成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筹备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每年在不同的国家举行一次世界遗产大会,主要决定哪些遗产可以录入《世界遗产名录》,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中国于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成为缔约方。1999年10月29日,中国当选为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委员会成员。
截至2004年7月,全球共有788处世界遗产,其中文化遗产611处,自然遗产154处,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23处。中国有30处世界遗产,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项,数量居世界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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