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保护中华文化遗产专项基金倡议书
天地造化,日月精华,孕育了神州的山河大地;广土众民,毓秀钟灵,创造出五千年灿烂的文化。这山川与文化交相辉映,共同织就了锦绣中华。她的集中代表,就是列入联合国“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与文化遗存。这些自然珍萃、文化瑰宝,不仅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骄傲,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面对这些自然与文化杰作,我们在惊叹自然造物之神奇,祖先创造力之伟大的同时,对祖国的挚爱会愈加深沉、博大。
新的世纪已经到来,现代化的浪潮必将以前所未有的深广之势席卷全球。在市场与技术力量的无情扩张面前,传统的世界己渐行渐远。自然生态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己成为日益紧迫和不容回避的大问题。对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遗存丰厚的大国,尤其如此。
目前,全国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存27处,申报待批的还有几十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75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千多处,地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万处,而登录在册的文化遗存更是多达40万处。据文化部的统计数字,1999年全国文物保护经费总计支出7.29亿元人民币,如果平摊到全国县级以上的6万多处文物保护单位头上,每单位所得不过1万出头,而在实际上能够得到上述保护经费的不过三、四千家。经费的不足,使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严重的问题。 对现有的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己感不足,而国家发展日新月异,随着经济开发和建设的深入,未来还将有大量新的文物出土,其发掘、保护和研究对于人、财、物力之需求也会非常巨大。凡此种种,显然己非政府所能独力承担。文化遗产,为全民族之共同财富;其保护,也不仅只是政府的责任,而是需要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的事业。
联合国《世界遗产公约》规定,凡由于保护不力或过度开发等人为原因损坏的自然与文化遗存,将被取消“世界遗产”资格而列入“濒危遗产”名录。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对于该遗产所在的国家和民族将是巨大的耻辱,其将有何面目面对自己的祖先、后代与世界呢。
我中华文化素有天人合一之境界,民胞物与之情怀,慎终追远之传统,尤其重视人与自然及社会之和谐共存。当代中国人自应高扬中华文化的这种精神,使祖国的天长蓝,水长绿,山长青,鸟兽孳盛,万物欣荣,将锦秀中华完好无缺地交到我们子孙后代的手中。这是十三亿中国人的神圣义务,也是功在当代,泽及子孙的伟大事业。
北京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力虽微薄,但有志于中华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事业,我们深知非有全民全社会之警醒与努力,不足以成此大业。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同样如此。只有持久不懈地进行文化遗产知识的普及与宣传,使之深入人心并最终成为全民族之自觉意识和行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否则即使一时保护住了,也还会坏掉。
北京乃大国之都、首善之区与政治文化中心,这项事业自应从首都做起,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实事做起。爱护古迹遗存,维护古都风貌,率先垂范,带动全国。这是首都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北京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发起建立中华文化遗产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文化遗产的知识的普及与宣传,文物保护人才的培训,兼及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研究项目。
中华文化绵延不绝,是我们民族的血脉,智慧的源泉和精神的家园,文化遗存则是世代先民们智慧与创造力的载体和丰碑。文化传承和文物保护的大业,赤县神州,四海内外,风我炎黄子孙,与有责焉!我们坚信,凡我同胞,必会以其良知和对祖国的热爱,向这一事业投入自己的一份关注和爱心。我们亦真诚期待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通过全社会与全民族的不懈努力,使我中华文化发扬光大,文化遗产代代相传,在新世纪中建设起一个繁荣富强、堪为全球表率的绿色中华、文化中华!
发起人:北京市文化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北京市文化发展基金会特邀理事:季羡林、候仁之、宿白、吴良镛、任继愈
来源:文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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