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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与盗墓行为分析
发布时间: 2006-06-30 11:37:36 被阅览数: 752 次

复旦大学文博系陈洪波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下发以后,全国上下掀起了学习的热潮,文博界更是非常振奋,在此笔者也谈几点体会。《通知》说要把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块儿保护,因篇幅所限,咱们主要说说物质方面盗墓的事情。

    《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谈到目前局面时,文中说,“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贵文物流失境外。”

    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3年以前陆建松教授在一篇名为《无法挽回的损失》(见复旦大学文博系编《文化遗产研究集刊 3》,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文章中提到的一些往事:

    “80年代中期以来,疯狂的盗掘活动使完好埋藏两千多年的晋国遗址群遭到彻底破坏,8代17座晋侯和夫人墓,半数被炸开或炸毁……

    “甘肃礼县,盗墓狂潮10年连绵不断,以永兴乡内赵坪遗址为例,1991年冬至1994年,被附近群众翻腾了三遍之多,随后又蔓延到5里外的一处相传为皇家陵园的遗址,2000多亩土地被挖的干疮百孔,一片狼藉。1992年,该乡刘正村遗址遭到200多人的集中盗掘……”

    N年过去了,看现在的情形比起当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国家文物局《通知》座谈会上各主管部门和专家们的发言可为例证。如海关总署监管司行邮处处长李伟提到,2005年海关共查获各类文物3230件,同比增长达35.9%!

    盗墓不是今天才有的事情,也并不仅仅存在于中国。古今中外盗墓历史之悠久,内容之丰富,手段之多样,经历之复杂,足可以写出一部无比精彩的书。但从古到今,盗墓行为毕竟只是一股社会暗流,正如无数其他汹涌于社会地下的暗流一样,当事人(一群极端卑微的连姓名都不会留下的人)不会有动力、兴趣或者能力去书写,史传也注定只能付诸阙如,所以我,们只知道一鳞半爪。在古代埃及,往往神圣的法老木乃伊刚刚安葬,紧接着金宇塔墓室就被盗个干净,而盗墓者经常就是建陵的工人。就是在号称最讲民主与法制的美国,盗墓也曾经风行一时,极为猖獗。在托马斯·C·帕特森《美国考古学六十年》(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考古学的历史理论实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一文中谈到,在一战特别是1929年的经济危机之后,遗址盗掘特别严重,尤其是俄克拉荷马和东南部,大批农场主失去土地和农具,沦为无业游民,部分人迁徙到北部城市,打工糊口,但绝大部分人仍在当地,有些人迫于生计,把目光转向古代遗址,盗掘、盗卖和抢劫文物并拿到迅速膨胀的文物市场去卖。

    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古今中外的盗墓者,除有大势力、大财阀支持的大盗(往往称为探险家或者学者)之外,绝大多数是社会最底层的民众。中国史籍在写到(因经常性天灾人祸)“……大饥,人相食”的时候,常常会接着说,“强者为盗贼,弱者埴沟壑。”社会最底层的人士,特别在一个贫富强弱分化非常严重的年代,往往面临着中上层人士体会不到的生活压力,铤而走险做“强者”的大有人在。盗墓者中不乏这样的人物,美国二三十年代的盗墓之风就反映了这种情况。盗墓至今都是一种很没面子非常卑贱的职业,并不比当山贼有前途,除了最无耻的入之外,不为温饱很多人是不会去干这种营生的(当然我们中国不是这样,中国的盗墓分子都是非常可恶的.绝大多数并非为了生存,而是妄想发横财)。这更不能成为同情盗墓者的理由,虽然就他们自己而言,填饱肚子盖房子娶媳妇娃娃上学老人看病是比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更为现实的问题。对这个问题还应该从更高层面考虑,保护民族文化比一己之私更为重要,肚子可想其他办法填饱,但破坏民族文化遗产就是破坏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等于挖大家的祖坟,这种事就是饿死也不能让干,要坚决打击,坚决反对的。

    对文物管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更有意义的一点是要知道,盗墓猖撅的背后,是因为有一个巨大的文物市场在支撑。比如说美国二三十年代的盗墓风,就是因为文物市场的迅速膨胀。购买者多为中产阶级,像医生、律师、商人之类,那个年代正是美国中产阶级形成的时候。中国当前文物市场也是相当火暴,就拿笔者家乡(也是《水浒传》中及时雨宋公明的故乡)来说,自古偏僻落后,属文物小县,但“民间从业者”居然达数百之众。曾与一位资深人士(此公从业 20年,小有名气,家财颇丰)交谈,他透露出的许多情况,真是令吾辈“行”外之人难以想像。另外,文物交易不仅火暴,而且相当混乱。在国家文物局的座谈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柳晓也提到,文物市场的形势当前非常严峻,缺乏监管。文物的买家,具体来说,首先是大量流到国外,这是传统流向,大家都看到的,至今仍是如此。但也要注意到当前情况的某些变化,随着新富阶层的崛起,国内也开始产生了巨大的市场需求。权贵、富豪、文化精英等等上流人士,对文物都很有兴趣,私人收藏蔚然成风,以之行贿受贿也是非常时尚(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王天义等被抓贪官的赃物目录)。国内外市场需求共同形成了一条巨大的产业链,盗掘、收购、贩卖、拍卖一条龙,以此为生者不在少数。在这条“食物链”中,盗墓者处于最底端,风险最大、代价最高、收益最低、最为低贱。1997年,无价国宝济南四门塔阿闷佛头像被偷(数年后被台湾高僧送回),引起高层震怒,下令严办,1999年案子破了,是河北4个农民干的。当年他们连夜驱车来到山东,一锤子把宝贝敲下来,5.8万元卖给了一个神秘的南方人——这个数目看起来不少,岂不知当时一个唐代佛头国际黑市价格就达数百万美元,更何况这是北魏的精品!然而后果很严重,领头的判了死罪,剩下的也遭到严惩。

    然而,在对盗掘者严惩不贷的同时,我们却看到对文物非法交易链条其他环节在法规制定和执行方面的姑息宽容:二道贩子通常没事,更没有听说过国内外消费文物的大佬们受到过什么惩处。如果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盗墓之风恐怕很难彻底刹住。就如成龙等国际巨星们为保护珍稀动物所做的广告——“请记住,没有购买,就没有杀戮!”同样,没有购买,盗墓就不会这么猖獗。至于要如何多方下手,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就不是本文所能涉及的了。

    来源:中国文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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