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文化遗产年鉴2006》为首部全面反映中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年鉴。
本《年鉴》主要内容为中国世界遗产事业和中国文化遗产事业介绍,文化遗产展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及中国文化遗产大事记四大部分。介绍主要以文论形式,展示以条目为主。港澳台地区文化遗产是中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突出其特殊地位和影响,独立成篇。
二、本《年鉴》第一篇论述了中国文化遗产的总体情况。第二篇第一章“中国世界遗产”,作为篇章,“世界遗产”采用的是泛概念,包括“世界遗产”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第二章“中国文化遗产”相对应。为了突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将200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独立成为第三篇。
三、展示类(条目)收录的标准为:中国世界遗产条目全部收录了中国已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和《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事项。中国文化遗产条目:物质类主要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等选取;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主要从文化部公示的《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中选取。所有选取项目兼顾不同类别、考古年代、民族、宗教、地域等,以反映其普遍性。
四、中国文化遗产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本《年鉴》还尝试从不同角度收录了中国文化遗产有关事项,如文化人物及遗踪等,以求从更广泛的视野反映中国文化遗产。
五、《中国文化遗产年鉴2006》收录资料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对于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收录时间截止到2006年3月3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订立《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85年,我国参加《公约》,成为《公约》的缔约国之一。作为首部全面反映中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年鉴,本《年鉴》对1972年以来的重大事项也予以记录,并采取了2005年从详,以前年度从略的记录方法。
六、为使读者查找方便,本《年鉴》为所有章节及条目做了编码置于题目右方,并编制了:
1. 青少年读物索引;2. 分类索引;3. 关键词索引于书后。分类号采用《中国图书分类法》(第四版),关键词参考《中国分类主题词表》(第二版)进行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