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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在中国
发布时间: 2006-06-05 10:14:58 被阅览数: 1751 次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副主席  郭 旃
 
当前,世界遗产事业方兴未艾,世界遗产事业在中国的发展则是这项事业在全球的缩影。因此,要了解世界遗产的概貌,把世界遗产在中国的相关情况作一个简要的回顾,是十分有益的。
一、文物和文化遗产概念在中国的演变
在中国,文化遗产长期被称作文物,甚至有物质的文物和“活文物”之称。而文物一词本身又有一个发展演变过程。概括地讲,文物是人类历史文明的遗存;文物是物化的历史;文物是艺术的创造;文物是传统的鉴赏与延续;文物是知识、智慧、哲理的源泉;文物是沟通先祖的灵与肉,是桥梁;文物是通向未来的动力与方向。
文化部部长孙家正说:“构建和谐社会,经济是基础,民主政治是保障,文化是灵魂。”这是个精辟的论断。而文物可以说是传统文化最真实、最生动而又不可更改的载体,弥足珍贵。因此,我还赞成一位领导人这样一番话:“一个地方党政领导对文物工作重视与否,是这个地方党政领导文化水准高低的反映。”
广义上说,一切历史遗存都成了文物。我们现在讲的文物——文化遗产则应当是那些值得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它们被区分为:
1.物质(有形TANGIBLE)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无形INTANGIBLE)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即那些有物质形态,可触可视或可探测到可预期形状的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那些无形的艺术、技艺、口传历史、风俗、传统等。
2.同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移动文化遗产与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可移动文物,这当然是可以随意挪动,并且不会因改变原位置而损害其固有的信息和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应当是不借助机械力,人工难以移动的;或者是不适于脱离其原在环境而不可移动的物质文化遗产。
3.看看与文物定义相关的部分外文词汇,会有助于进一步理解什么是文化遗产。
MONUMENT(S)
SITE(S)
RELIC(S)
RUIN(S)
PROPERTY
HISTORIC  BUILDING  OR  CITY  OR CENTER
HERITAGE (site)
登录建筑,等等。一些英文单词很难找到完全对应的中文词汇,需要我们不仅从翻译角度,而且要从理念上反复思考。这是特别要注意的。
在日本还有传统住区、风貌区、文化财等设置。对传承无形文化的匠师、艺术家,授有“国家传统技艺保存者”的头衔。
与中国文物保护法对比,国际社会对文化遗产的认定,关注历史、科学、艺术三大价值这是共同的。但中国文物保护法和相关规定涵盖的内容在这方面有两样特别之处。一是“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二是有“革命文物”之说。
一般来说,中国传统的文物概念不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文化遗产工作的通知》这一里程碑式的文件的颁布,全面的文化遗产理念和称谓已被完全接受和确立。     
二、文化遗产的类别
在中国,博物馆、文物保管所收藏和保护可移动文物的绝大部分。对不可移动文物则有如下设置:
全国重点及省、市、县文物保护单位,指定保护单位与控保单位2352处国保,7000余处省保,约60000处市、县保,40万处普查结果。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03座和法定有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村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这是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组织的效果积极、广受重视的评选项目。
风景名胜区,国家级187处。
国家自然保护区265处。
国家地质公园138处,其中12处世界地质公园。
国家森林公园503处。
三、世界遗产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所称“遗产”界定在物质遗产中的不可移动遗产。不包含可移动遗产。其首要标准是要具有突出、普遍价值(OUV—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评估结论来自全球范围内的对比分析研究 (Comparative study)。
1.世界遗产的类别
文化遗产与文化景观;
自然遗产;
混合遗产;
2.世界遗产必备的突出普遍价值被具体为如下十条标准
文化遗产的六条标准:
(1)人类创造性智慧的杰作;
(2)一段时间内或文化期内在建筑或技术、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中代表人类价值的重要转变;
(3)反映一项独有或至少特别的现存或已消失的文化传统或文明;
(4)是描绘出人类历史上一个重大时期的建筑物、建筑风格、科技组合或景观范例;
(5)代表了一种(或多种)文化,特别是在其面临不可逆转的变迁时的传统人类居住或土地利用的突出范例;
(6)直接或明显地与具有突出普遍意义的事件、生活传统、信仰、文学艺术作品相关(通常该项标准不单独作为列入条件)。
作为文化遗产同时还必须满足:
(1)符合真实性的要求(包括:设计、材料、工艺和布局的真实性);
(2)有足够的法律和(或)传统的保护和管理机制作为保障。
自然遗产四条标准:
(1)具有最显著的自然现象或具有特殊的天然美景,在美学方面有重要意义,具有突出的美学价值,并包括对维持美景至关重要的区域;
(2)是代表地球历史重要阶段,包括生命记录、地形演变过程中所进行的重要地质过程或具有地貌或地形特征的突出范例,并应具有完整性;
(3)是代表进化过程中所进行的重要生态和生物过程,陆地、淡水、沿海及海内生态系统以及植物和动物种群发展的突出范例,并应具有足够的规模,包含必要的成分,以展示其所具备的、对长期保存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而言十分重要的过程;
(4)包括有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栖息地,其中应生活着在科学和保护方面具突出普遍价值的濒危物种,并应包括代表该生物地区最大限度的多样性特点的动植物的栖息地及其生态系统和足够大的栖息范围。
结合中国的世界遗产,我们可以对照一下对上述标准的解读和应用。当然,未必完全周全。
中国的文化遗产:
长城(1987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2/3/4/6);
周口店“北京人”遗址(1987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3/4);
秦始皇陵及兵马俑(1987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3/4/6);
明清故宫(1987—2004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2/3/4);
敦煌莫高窟(1987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2/3/4/5/6);
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1994—2000—2001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4/6);
曲阜孔庙、孔林、孔府(1994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4/6);
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1994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2/4);
苏州古典园林(1997—2000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2/3/4/5);
武当山古建筑群(1994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2/6);
平遥古城(1997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2/3/4);
丽江古城(1997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2/4/5);
天坛(1998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2/3);
颐和园(1998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2/3);
大足石刻(1999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2/3);
青城山及都江堰(2000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2/4/6);
庐山(1996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2/3/4/6);
龙门石窟(2000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2/3);
明清皇家陵寝(2000年、2003年、2004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2/3/4/5);
安徽古村落(2000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3/4/5);
云冈石窟(2001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2/3/4);
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2004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2/3/4/5);
澳门历史城区(2005年,文化遗产,标准2/3/4/6);
中国的自然遗产:
武陵源(张家界)(1992年,世界自然标准3,现在遗产标准7);
九寨沟(1992年,世界自然遗产标准3,现在标准7);
黄龙(1992年,世界自然遗产标准3,现在标准7);
三江并流(2003年,世界自然遗产标准1/2/3/4,现在标准7/8/9/10);
中国的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
泰山(1987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1/2/3/4/5/6和自然遗产标准3,现在标准7);
黄山(1990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2和自然遗产标准3/4,现在标准7/10);
峨眉山—乐山大佛 (1996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4/6和自然遗产标准4);
武夷山(1999年,世界文化遗产标准3/6和自然遗产标准3/4,现在标准3/6/7/10)。
人们在关注越来越多的新的文化遗产种类。比如文化线路中的丝绸之路、运河等;岩画遗址;20世纪近代建筑遗产;工业化遗产等。
历史名城及历史中心也备受关注。约300处世界遗产位于城市之中。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世界遗产事业的又一永恒主题。世界遗产标志图案的寓意就是人的创造和大自然的和谐统一。
3.世界遗产的效应
世界遗产体现着它的拥有者对人类历史的贡献和成就,体现着当代综合国力、社会文明素质的高低,因而激发着家乡人的自信心、自豪感、凝聚力,宣示着爱家乡、爱祖国的美好情感;也体现着国际的认同与珍爱,体现着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与捍卫,促进着国际交流、友谊与合作,是全人类共同发展与和平繁荣的事业,也是全球大环境保护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与保障。
在世界遗产领域,曾多次出现西方权威人士站在主席台或会场中为中国喝彩的局面。当有代表就中国“神山”类遗产是否过多提出疑问时,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世界遗产协调员亨利·克利尔博士(英国人)谆谆告诫:“你要知道,中国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国家,她有辽阔的国土,众多的民族,悠久的历史,丰富的文化……”;当有代表就青城山作为道教名山是否具有特殊价值提出疑问时,匈牙利代表团团长亚诺什先生激动地代为陈辞:“中国的道教(家)那么早就提出‘天人合一’,我们今天才感到应该返璞归真,回归自然,这意义该有多大呀!”
从世界遗产事业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中,我们能看到许许多多具体的生动效应实例。比如,史无前例地促进了环境整治与美化就是一个小亮点。
拉萨大昭寺申报世界遗产,老城区拆除不协调的文物建筑523处,其中包括法人单位17家。整治环境经费达5000多万元。
洛阳龙门石窟周围的环境,多年来是人人头疼的老大难问题。拥挤的违章建筑和脏乱的市场环境把石窟周围的景观破坏得杂乱无章。申报世界遗产过程中,当地政府一期工程投入经费6200万元妥善解决实际问题,二期工程再投入5100万元,一举拆除了南门外的中华龙宫、环幕影城、部队营房,北门外的违章厕所、商业用房等大型不协调建筑物和许多其他杂乱无章建筑,恢复了绿地,美化了环境,规范了市场秩序,使龙门石窟与周边环境景观实现了和谐统一。
重庆大足石刻申报世界遗产时,中央领导亲自在现场鼓励大家“争取申报成功,为国争光”,市委、市政府破例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申报方案,直接安排工作经费1200万元,拆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18处,居民12户,拆迁总面积3.4万平方米,恢复绿化面积10.5万平方米。
安徽黟县西递和宏村两个小小的村落也为整治周边环境花费了600余万元,村民人人重保护,传统民居及相关设施已被视作共同的宝贵财富而备受呵护。
青城山山门外两侧的不协调建筑,甚至都江堰申报区域内的大规模学校楼房都拆了。还有集安的高句丽遗址环境整治工程,改变了全市的面貌。这一切,在过去都是不可想象的。再如,样板作用与全社会文明素质的提升是又一突出效应。
世界遗产的概念和保护准则体现了当今世界范围内关于遗产及遗产保护最高水平的共识。经过千辛万苦锤炼而出并且仍在不断发展的世界遗产理念和保护模式,无疑为整个遗产保护事业提供了更完整、更准确的认定和堪称楷模的样板。这一样板作用在遗产保护业内部是显而易见的。申报世界遗产成功后的龙门石窟现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大型文化遗产的管理典型单位。
另一方面,世界遗产工作蓬勃开展的作用已远远不限于遗产工作本身。其成功不仅取决于少数决策者认识的提高和措施得力,而是每一个和遗产发生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对环境观、审美观、大局观、历史文化和科学修养的增强,以及优良文明举止的养成。如何对待遗产,如何保护环境,已经细化到连垃圾箱的制作和设置都要尽力与环境相协调,其教化作用自然如雨润物。
在一些申报世界遗产的地方,申报过程实际上成了怎样做一个文明村民、文明市民的实际教育和修炼。洛阳市以申报龙门石窟世界遗产为核心,2000年带动全市相继获得“全国文明景区示范点”,“省级园林城市”,“国家四A景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四顶桂冠。当一个无可非议的高尚事物以大多数人都可以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出现的时候,人们精神境界和实际操守的净化和提升无形中使全社会的凝聚力、进取心、自尊感空前显现并大大增强,这是很值得欣喜和珍重的。
特别要提到的是,保护理念的沟通,这一点尤其重要。
首先是世界遗产工作所倡导的保护目的、目标、原则、做法。从科学、严谨的申报(表格、程序)、评估、审议、监测制度(与申报的呼应与贯彻始终)等具体做法,到事物的核心——真实性、完整性,一系列一丝不苟的理念,以及反复强调的基础工作——人才、技术与培训,周全的合作方式、途径,科学的、可持续的保护与利用、展示,前瞻的防灾,等等,无不给人们以启迪和保障。
当然,世界遗产事业还有效地促进了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了各国同行和人民之间的沟通,也为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各国人民提供了为共同的地球村做出应有贡献的大舞台。
世界遗产事业还有一项可能是始料不及的效应,是对经济的促进。如:
都江堰,申报世界遗产贷款2.2亿人民币,因成功后的巨大旅游效益而不愁还贷;
平遥古城、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的旅游收入在列入世界遗产行列后都增长几十倍。遗产保护实力也因经济的发展而增强。
丽江古城维护费,按游客40元/人次收取,2005年公开数字4000余万元,实际数额达5300万元。
明十三陵,门票收入5、3、2分成,其中50%用于文物保护,2004年9月份门票收入1.1亿元,年底达到了1.4亿元。
北京颐和园,2004年门票收入1.6亿元,文物保护费用1.4亿元。
世界遗产,特别是文化遗产,是中国旅游业的主要资源,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当今天统计出长城2004年游客为1000万时,人们不会忘记文物保护工作者的贡献与苦衷,同时,又要牢记世界遗产工作的规则:旅游业必须以科学、严格、细致、周到的文化遗产保护为前提。
旅游业近年的统计中有所谓观光市场一枝独秀的说法,其实就是反映了遗产对旅游业生死攸关的作用。
世界遗产事业全面促进了文明的传承与弘扬,也凸现出文化多样性的全球意义,平衡着文化多样性与民族自尊、独立、主权、平等、民族与世界的关系。
在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200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发表了《文化多样性普遍宣言》:“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文化的表现方式也多种多样。这种多样性体现为组成人类社会的群体或团体标示的独特性和多元性。作为交换、创新与创造的源泉,人类需要文化多样性,这跟自然需要多样性一样。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多样性是人类共同的遗产。”
可以说,多样性丧失=民族消亡=人类社会停滞。
前人龚自珍告诫:“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灭人之材,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绝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
今人学者呼吁,不只乡村,还有城市:“城市发展的关键在于其魅力,在于其特色,在于其文化。没有魅力,没有特色,城市就没有生命力和竞争力。丧失了个性,也就丧失了自己的文化,丧失了城市的根基。”
当人们不再能分辨得出各自亲切却风格迥异的家乡城市今日谁是谁时,哲人的警示正在变成不幸的现实。世界遗产事业却在有效地抵御这种不良趋势。
良好的家乡情与爱国主义永远是美好的,有崇高价值的。有如葡萄牙奥比道斯市旅游局长对自己家乡的“自豪观”,日本人在申报世界遗产时尊崇的原动力;又如四川阆中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时要为家乡父老乡亲寻回的自信与自尊……
知识、艺术、文化、习俗的相互交流,理解与融合,也伴随着世界遗产事业的发展而发展,甚至影响到公共意识、文明意识、饮食习惯、自重、重人、艺术的震撼力,等等。
世界遗产的具体效应举不胜举。从中,不难理解,世界遗产热为什么至今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全球范围内方兴未艾。
4.世界遗产事业的历程
时间与数字
从1985年,中国签署加入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年),至今已经20年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现在已发展到182个,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已达812处(2005年的数字,其中文化遗产628处,自然遗产160处,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24处)。
中国从1987年拥有第一批世界遗产(含文化遗产5处:周口店“北京人”遗址、长城、北京故宫、敦煌莫高窟、秦始皇陵及兵马俑;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1处:泰山)起,到现在发展到拥有31处世界遗产,位居世界第三,其中文化遗产23处(含1处文化景观),自然遗产4处,文化与自然遗产4处。拥有世界遗产数目排列第一、二位的国家是意大利和西班牙。
5.相关的国际公约、宪章;地区性宪章、准则
和世界遗产相关的公约和国际文献主要有: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1972,UNESCO;2005 2月2日);
雅典宪章(1931,ICOMOS前身,第一届历史建筑建筑师与技师代表大会,历史建筑修复宪章);
威尼斯宪章(1964,ICOMOS一年后成立);
佛罗伦萨宪章(1982,历史园林);
华盛顿宪章(1987,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
洛桑宪章(1990,考古遗产保护与管理宪章);
奈良真实性文件(1994);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宪章(1996);
国际文化旅游宪章(1999);
木构历史建筑保护准则(1999);
壁画保存与保护修复准则(2003),等等。
比较重要的还有:
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1954);
关于适用于考古发掘的国际原则的建议(1956);
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性的建议(1962);
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1976,内罗毕);
最主要显然是世界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其中,制定公约的出发点是:
文化和自然遗产越来越受到人类行为和自然破坏的威胁;
任何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损失都是对世界遗产总体的损害;
国家一级的保护水平不同,有些国家缺乏必要的保护条件;
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对全世界人民而言都很重要;
需要以公约的形式确定作为人类的共同行为对文化和自然遗产进行保护。
而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进一步具体明确了遗产的定义;遗产的认定标准;申报遗产的程序,申报文件及过程;如何认识和掌握真实性与完整性;咨询制度,机构,权限,程序;关于世界遗产委员会;关于世界遗产中心;监测制度,等等。
威尼斯宪章则是至今仍然最为重要的关于文化遗产的专业文献。它规定了保护维修文化遗产的根本准则为少干预,可识别,相关文献又衍生出可逆的原则;强调环境与完整性;严格界定和限定了修复与重建。
奈良真实性文件,是1994年产生的继威尼斯宪章之后关于真实性的又一常用文献。它的主要特点是阐述、强调文化多样性及尊重多样的文化传统。
还有一些地区性或有较大影响的国家宪章或准则
巴拉宪章(1979,重修于1999)
里加宪章(关于重建工程)
中国准则
6.世界遗产相关组织
全世界现有193个国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有190个正式成员国,五个准成员国。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82个缔约国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是公约的最高决策场所,议决相关重大问题。
世界遗产委员会(21个委员国,由两年一度的缔约国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审定每年的具体事务。
世界遗产工作规则有一条重要的规定是设立专业咨询制度,咨询制度的作用在于保障世界遗产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为此,选择认定了三家国际专业组织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直接联系的咨询机构,即: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负责文化遗产事务;
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也是文化遗产专业组织,偏重于培训;
世界保护联盟(IUCN),负责自然遗产事务。
世界遗产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常设机构,世界遗产委员会的秘书处,负责具体事务的运作,发挥服务、协调作用,被要求秉持严格的中立角色,保障委员会、咨询组织联系、活动顺畅。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区办事处,从事地区性协调、服务活动,如亚太(曼谷),中、朝、韩、蒙、日(北京),印度,伊朗办事处等。
7.申报世界遗产的程序
首先是缔约国自己对相关不可移动的遗产的价值认定、保护管理状况的评估和决策选择。先列入本国的预备名单,然后酌情正式申报。正式申报要经过按时递交合格的申报文本(内容包括意义、价值、标准、客观描述、规划;机构、资金、设施、法规、专业人员及培训、防灾、监测等;国际专家实地考察与咨询机构总体评估;委员会全会最终审议等三个主要阶段。其间,要特别注意申报的周期与限制,文本技术审查的标准,现场考察的ABC、主与次,初审、终审阶段的多种可能性。也有一种特殊结果就是直接进入濒危名录。
关键在于能够被公认的、全球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与完整性,完整的保护管理体系。
世界遗产事业排斥短期行为。它要求人们真正诚信地为全人类把那些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共同遗产可持续地永远保存下去。为此,它设有系统的监测制度,有《世界遗产濒危目录》,还有理论上的删除。监测包括日常监测、反应性监测和六年一度的地区定期监测报告制度。
《处于危险之中的世界遗产名录》(简称《世界遗产濒危目录》)的存在主要源于遗产地面临的以下威胁:
军事冲突及战争;
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环境污染;
非法捕猎;
过度开发建设等等。
目前有35处文化和自然遗产地被列入《濒危名录》,但是没有中国的。
世界遗产监测制度的主旨不是惩罚,主要是督促改善遗产保存、保护状况,消除威胁。
理论上的删除至今还没有发生,但已经在被人们一再讨论。这里也有国家主权与《公约》条款之争和其他的政治因素影响。
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这一公约是新生事物,2006年刚刚生效。由于它也产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们开始把据此认定的文化遗产也称作世界遗产。但显然,这与前述世界遗产属于既密切相关,属性又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别。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主要是口传、表演艺术;社交仪式、习俗、祭祀、节庆活动;对自然界的认知与崇奉等。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关于真实性的争论是个很严重的课题,可能要长久讨论下去。这一形势在通过《大和宣言》(2004年,日本奈良,Yamato Declaration)时就已经显现出来了。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THE CONVENTION FOR SAFEGUARDING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第32届大会 2003年11月3日通过的。根据规定,要有30个国家正式签署缔约后才生效。目前缔约国已超过30个。将于2006年6月举行第一届缔约国大会。此前每两年评选一次,自2001年第一次评选以来,已产生了三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初叫作《人类口述遗产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1年),2003年改作《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
是否延用物质文化遗产的“突出价值标准”,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已经在争议的重大课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在中国的形势
中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2004年8月28日通过批准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成为第七个正式签署该公约的国家。中国的昆曲(2001)、古琴(2003),维吾尔族木卡姆(2005)(此前已有中亚四国)已先后被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且与蒙古国成功地联合申报了蒙古长调(2005)。
2005年4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国家级、省、市、县级“代表作名录体系”与中国特色保护制度;2006年,确认并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五、当前中国国内世界遗产工作的形势、对策和任务
外有申报限额制的约束,有政治化倾向与科学事业的矛盾;内有重申报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的不良倾向;管理体制政出多门,扯皮现象,协调机制的缺失;法制滞后,专项立法的急需健全;机构薄弱,人才缺乏,急需系统长期的培训(能力建设、国际热点);专项资金问题的设置;申报工作中的误区等,都是突出问题。
为此,国家文物局拟设立国内的世界遗产专业咨询制度和监测制度。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即将成立。文物部际联席会制度也将启动。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规则,已经开始修订重设《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清单》,也在加快制定《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这一专项法规。系统培养人才,强化队伍的工作正在按计划加紧进行。
在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文化遗产工作的通知》(2005年)之后,各部门落实相关精神、规定、任务的工作全面展开。世界遗产事业在中国正迈向新的高峰。
六、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多学科合作
众多的实例已经一再证明了这一方面的合理性、必要性、紧迫性。在此,就不再赘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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