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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
发布时间: 2006-06-05 10:13:18 被阅览数: 1667 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文化遗产项目官员  杜晓帆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属联合国专门机构,简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45年11月在英国伦敦会议上通过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法,194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同年12月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总部设在巴黎。目前有成员190个国家和地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宗旨是:通过教育、科学及文化来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以增进对正义、法治及联合国宪章所确认的世界人民不分种族、性别、语言、宗教均享有人权与自由的普遍尊重,对世界和平和安全做出贡献。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代表处成立于1984年,成立之初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科学及技术驻华办事处,自成立之日起,该办事处便在逐渐扩大它的项目范围及管辖领域。2002年1月,北京办事处发展成为东亚地区区域办事处,目前辖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日本国、蒙古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大韩民国共五个国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代表处对所辖区域内的成员国提供了良好的交流氛围,起着信息平台的作用。北京代表处覆盖了占世界百分之二十五的人口,包括五个历史文化上相互关联的国家。然而,各国又同时拥有着其显著的文化和社会差异,使用语言也大不相同。其中两个国家是高度工业化的国家,两个是发展相对平缓的国家,还有一个国家介于这两种情形之间并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这些多元化元素奠定了该地区区域合作的契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的职责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根据东亚分地区的利益与现实实施一系列的项目,二是综合东亚分地区成员国现实和未来的需求,将这些需求纳入到教科文组织的计划领域。
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20世纪60年代之前,人们普遍认为,在一个国家境内的文化遗产,完全是该国的内部事务,该国需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负责。1959年,埃及和苏丹联合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了一份紧急报告,请求帮助保护努比亚遗址和有关文物。因为修建阿斯旺水坝,从阿布辛拜勒至菲莱的努比亚遗迹将受到人工湖淹没的威胁。1960年3月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总干事比托里诺·维罗内塞(Mr. Vittorino Veronese)呼吁各国政府、组织、公共和私立的基金会以及一切有美好愿望的个人为保护努比亚遗址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持。保护努比亚遗址的行动从此展开,这也表明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对待文化遗产方面有了一个全新的概念。即这些文化遗址应该被视为全人类的文化遗产,因此应当受到整个国际社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关注。整个工程从1962年开始,持续了18年,把阿布辛拜勒神庙切割成了1050块重达10~30吨的块体,运到山崖的高处重新组装,这些宏伟壮丽的建筑遗址从尼罗河的洪水中得以挽救。此项行动除了带来了很大的技术成就外,它也提供了一个激动人心的案例:成功地用国际资源来保护文化遗产。阿布辛拜勒神庙和菲莱这两处保护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所需总费用为7000万美元,它们得到了4000万美元的国际支援。在这项行动的成功的感召下,许多国家转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寻求国际社会的支持,来保护本国最为宝贵的遗址。
196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关于保护景观遗址的风貌和特性的建议》。该建议案对那些具有文化或美学意义的,或者形成典型的自然环境的自然、乡村、城市的景观遗址进行保护和恢复。1965年,在华盛顿特区召开了“白宫会议”,提出设立“世界遗产信托基金”,以促进国际合作的开展。
1972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在内的几个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形成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11月16日召开的大会批准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76年成立了世界遗产委员会,这是政府间组织,由21个成员国组成,负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实施。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决定哪些遗产可以录入《世界遗产名录》,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委员会内由七名成员构成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筹备委员会的工作。截至到2005年7月,全世界共有812处文化和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于1985年成为《公约》的第89个缔约国,现有31处世界遗产。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是多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优先活动领域之一。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次提供了国际合作的永久性的法律、管理和财政框架,同时引进了世界遗产的概念,超越了任何政治和地理边界。公约的一个基本目标是使人们意识到文化遗产的不可替代性,它旨在完善增强和刺激国民的主动性,强调保护文化遗产的责任最终依赖于各个国家自身。在本民族文化血脉体系的反复追溯中,在对其历史与民族性形成的认识过程中,一个民族就能够与其他民族建立和平友好的关系,继续进行古老的对话,向未来稳步前进。重视文化遗产、保护祖先馈赠给我们的珍宝,将它们尽可能完整地传递给我们的子孙,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明智之举。同时,各缔约国也认识到国际社会有义务帮助本身资源不足的国家。然而,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资源难以满足所有申请技术合作的请求。对于保护文化遗产事业的支持,更多的是来自于各成员国的自愿的捐助,它们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组成了信托基金。
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为了推进城市改造、工业、农业综合经营以及旅游业的发展,采取了重点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的策略,亚太地区的国家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繁荣。然而,经济的迅速发展也让我们的国家在遗产资源方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仅极度消耗了地区环境资源,而且大大地消耗了珍贵的文化资源,而这些都是我们的祖先历经数个世纪的积累并精心经营的结晶。在认识到地区经济的无限膨胀不能继续再以业已枯竭的资源为基础之后,政策制定者们终于开始将其注意力转移到有关资源的可持续性,以及公众参与和许可的议题上来。整个亚太地区已经逐渐认识到遗产保护不必要限制在一些有限的国际旅游胜地上。我们现在渐渐了解到文化遗产保护是国家政策普遍关注的问题,是可持续发展过程的一部分,并以此形成各个社会独特的文化及历史传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坚决承诺,确保所有的社区继续过上高质量的生活,而不以牺牲有别于其他地方的传统特征以及人们居住的家园为代价。亚洲东北部是世界许多古老文明的发源地。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同时也是拥有文化遗产最多的国家。促进现代文明,保护文化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目前的首要任务。与中国、蒙古和朝鲜的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密切合作加速了这一进程。
城市化、人口膨胀、环境恶化以及旅游业的无序发展,严重威胁了中国的文化遗产。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且在法律、制度以及教育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为了协助中国提高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水平,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中国政府合作,举办了多次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会议。
1986年在中国北京举办的“亚洲地区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讨会”,受到了亚洲各国文物保护界的关注。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种合作更加活跃。1990年、1994年和1995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支持下,国家文物局相继举办了壁画保护、古建筑保护理论、石窟保护以及木构建筑保护技术等培训班,聘请中外专家为来自全国各地从事文物保护的专业人员授课,介绍国际上文物保护的最新技术和信息。199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利用国际保护长城和威尼斯委员会的专项捐款,资助中国修复北京慕田峪长城西段。同年7月,利用世界遗产基金向遭受特大洪水袭击、部分古建筑收到严重破坏的黄山风景区提供紧急援助。1994年提供紧急援助加强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的保护。之外,还支持了河北省承德避暑山庄博物馆防盗系统、中国世界遗产管理人员培训班、云南丽江大地震后的文物抢修,以及苏州、丽江、北京、拉萨等地传统街区保护等。
除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常规项目外,北京办事处还积极协助中国政府申请预算外项目。中国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保护日本信托基金的受益国,已经得到了交河故城、大明宫含元殿遗址、库木吐喇千佛洞、龙门石窟共4个保护修复工程的资助。其中,交河故城保护修复工程于1996年完工,大明宫含元殿遗址保护修复工程于2003年完工,库木吐喇千佛洞、龙门石窟保护修复工程正在实施中。
三、世界遗产组织在中国 
随着世界遗产逐渐被社会关注和重视,中国的遗产保护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有了很大的发展。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中国有关单位合作,在北京、南京、丽江、苏州、深圳等地召开的有关会议或论坛,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产生了重要影响。
2004年6月28日至7月7日,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在苏州召开,这是第一次在中国召开的世界遗产大会,也是世界遗产委员会历史上时间最长、议题最多的一次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主任巴达兰称本届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战略性的成功,简直是创造了一个奇迹。在闭幕式上宣读的《苏州宣言》,呼吁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更加重视青年人在世界遗产保护中的作用,加强针对青年人的世界遗产保护教育。世界遗产大会在中国的召开,不仅对世界遗产保护运动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而且对提高中国全社会对于世界遗产的关注,以及增强公民对于世界遗产的保护意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2005年10月17日到2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咨询机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第15届大会在中国西安召开。这是该组织成立以来第一次在中国举行大会,来自世界80多个国家的近千名代表参加了会议。这次大会围绕文化遗产与背景环境——不断变化的城镇景观中的文化遗产保护这个主题,针对当前世界尤其是亚洲城市高速发展的新形势,着重从古迹遗址的环境定义、古迹遗址的环境脆弱性、如何应对背景环境的动态变化、古迹遗址线性环境的挑战等四个方面进行科学研讨。最终通过的《西安宣言》为保护古迹遗址提供了世界通行的原则,对世界古迹遗址保护带来有普遍的适用性。《西安宣言》是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一个决议性文件,它以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周边环境的保护为主,由文物自身的保护发展到了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把文物保护提高到了文化保护的境界,第一次明确把环境保护作为主题提了出来。它将中国的哲学思想、文物保护理念以及古城西安“文物保护与文物周边环境保护同时并举”的成功经验,纳入文物保护的国际规则之中,第一次系统地确定了古迹遗址周边环境的含义,强调了文物古迹环境保护的意义。
《世界遗产公约》明确规定,作为一个公约缔约国,它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就是保护、保存、展示本国领土中的文化与自然遗产,并把它完整地传承给后代。因此,根据国际公认的文物保护准则,对各个世界遗产地的保护状况定期进行周密的专业检查、审议和评估,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详尽报告,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咨询机构的重要工作。监测工作分系统监测和反映性监测两大类,系统监测是由世界遗产地主权国每年进行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缔约国每六年要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就本国世界遗产保护状况做出详尽说明。反应性监测对缔约国来说实际上是一种被动检测,这项监测工作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以及咨询机构进行,由他们从各方面了解到的线索进行考察和评估,就某些特定的世界遗产保护状况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报告,再由委员会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条款作出相应的反应。
近几年来,随着世界遗产保护工作在中国的迅速开展,社会各界对于遗产地的保护状况日益关注,他们通过各种形式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映情况或提出建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对于接收到的有关报告和建议均进行了认真的处理,并及时转交中国政府以及世界遗产中心。2005年10月,由世界遗产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组成的专家组对北京故宫、颐和园、天坛等遗产地进行了反应性监测,其报告已经提交世界遗产委员会,并于2006年在新西兰召开的第30届世界遗产大会上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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