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件,世界遗产的识别和申报须遵循9大步骤:
1.一个国家通过签署《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保证保护该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而成为缔约国。
2.任何缔约国要把本土如上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出一个预备名单。
3.然后从预备名单中筛选要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
4.把填写好的提名表格寄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
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检查提名是否安全,并送交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和/或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评审。
6.专家到现场评估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情况。按照文化与自然遗产的标准,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和/或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对上交的提名进行评审。
7.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和/或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做出评估报告。
8.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的7名成员审查提名评估报告,并向委员会做出推荐。
9.由21名成员组成的世界遗产委员会最终做出录入、推迟录入或淘汰的决定。